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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我又不是不愿意赔钱

程阳市天星区崇阳街道派出所。

也就是安然小区所在的街道办。

“你好,我们来调取安然小区之前发生的一起狗咬儿童的材料。”

童一鸣将事先准备好的材料递给了一个年轻的民警。

“你等等。”

“你们孩子住院完,去起诉狗的主人和小区管理赔偿就行了。”

年轻的民警见到这个女人又来了,再一次给了她建议。

过了二十多分钟,民警拿了一份材料出来。

黑色罗威纳犬!

童一鸣翻看材料,一下就找到了狗的品种。

这是法律禁止饲养的烈性犬。

“你好,我们要求公安机关对该狗的主人进行刑拘。”

“这是孩子的伤情鉴定报告。”

童一鸣之前就让黄琪对她女儿的伤情进行鉴定,最终结果为重伤二级。

“什么?”

“刑拘?”

“这是个民事案件,我知道你们作为家属非常的悲伤,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年轻的民警解释道,对于这种心理他是非常能够理解的。

可之前他处理过这么多狗咬人的案件,从来都只是民事纠纷。

大部分都是意外情况。

“刑法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狗的主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狗的主人饲养的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犬,却没有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未采取系狗绳等必要管理和预防措施,放任犬只到户外活动,造成伤人事件发生,主观上具有过失。”

“如果你们认为不够条件,难道要咬死人才算吗?”

童一鸣知道这种狗咬人的案件,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只要赔钱就可以了。

所以也让很多养狗人士没有意识到自己不系狗绳是可能构成刑法上的犯罪的。

这时候,一个打扮得很精致的女人挎着一个LV包走了进来。

“她就是凶手,就是她的狗咬了我女儿。”

黄琪突然情绪激动了起来。

原来进来的是黑色罗威纳犬的主人,不知道这时候来派出所办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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